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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化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全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0-28 作者: 浏览: 字体:

 

安教工委20218

 

中共安化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下半年全县教育系统

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江英学校,蓝天幼儿园,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县委组织部下达计划指标,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实际,印发《2021下半年全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制定计划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壮大党的骨干力量为重点,不断完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发展对象要向35岁及以下的教学(管理)骨干、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思政课教师等人员倾斜。坚持从实际出发,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具体情况,将结构性计划精准落实到各支部。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上报,防止出现浪费计划指标、淡化计划结构的问题,把有限的发展计划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二、加大调控力度

高度重视做好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力争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好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拓宽源头活水,加大储备力度,使党组织有充足的后备人选。

三、确保新党员质量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将听取政治审查情况、部门联审情况作为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和预审发展对象时的必经程序基层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群众推优大会),要严格落实党员大会参会人数、表决方式等要求,会议时间需提前三天报备党工委办,并邀请联点领导到会指导。完善接续培养制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继续培养教育,推动培养考察材料互认、工作有效衔接,确保优秀分子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四、高效完成任务

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各相关党委、总支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严把关口。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属违规入党、“人情党员”等严肃处理, 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追责。

县委组织部将于11月中旬开展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单位党支部务必在11月10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群众推优工作,截止至11月10日未召开发展对象群众推优大会的,局党工委办将对其发展指标进行重新调配。11月12日前将发展对象资料上交党工委办420室,联系人:黄翠,联系电话:13327277316。

 

附件:2021下半年全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中共安化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1026

 

 


 

附件

2021下半年全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

指导性计划

序号

单位

发展党员计划数

1

安化一中

1

2

安化二中

1

3

安化五中

1

4

安化十二中

1

5

县职业中专

1

6

清塘铺镇中心学校

1

7

梅城镇中心学校

3

8

乐安镇中心学校

1

9

仙溪镇中心学校

1

10

长塘镇中心学校

1

11

大福镇中心学校

3

12

羊角塘镇中心学校

1

13

冷市镇中心学校

1

14

龙塘乡中心学校

1

15

小淹镇中心学校

1

16

江南镇中心学校

2

17

田庄乡中心学校

1

18

东坪镇中心学校

5

19

柘溪镇中心学校

1

20

奎溪镇中心学校

1

21

烟溪镇中心学校

1

22

渠江镇中心学校

2

23

古楼乡中心学校

2

24

平口镇中心学校

1

25

启稚幼儿园

1

26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

1

共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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