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取消高中会考实行高中统考
11月26日,笔者在市教育局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我省实行多年的高中毕业会考将在明年取消后,全省实行高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8个学习领域的全部科目,是评价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的完整体系。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与考查两部分组成。
1、考试部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
(1)省级统一考试(含补考)。省级统一考试是考试科目必修学分模块学习结束后的综合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考试时间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模块学分考试。模块学分考试是考试科目模块学习结束后的平时单项测试,由学校根据模块教学内容组织命题和考试。学科教师根据学生模块学分考试的成绩(物理、化学和生物结合考查科目的单项考查成绩)和学习过程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
2、考查部分
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11个科目。考查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考查科目指导纲要。
(1)综合考查。综合考查科目为除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3个科目以外的全部考查科目,是必修学分模块教学全部完成后的综合测试,由市州统一命题,学校组织实险,每届学生考查一次。
(2)单项考查。单项考查科目包括全部考查科目,是根据模块教学内容进行的阶段性测试,在单个模块(专题或主题)教学完成后进行,由学校组织命题,并实施考查,每个模块考查一次。教师根据学生单项考查的成绩(物理、化学和生物结合模块学分考试成绩)及学习过程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计考查成绩原始分。
二、考试时间
(一)省级统考科目时间为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10-12日(高考结束后)举行。
(二)综合考查科目考查时间由市州统一安排,学校具体实施,原则上安排在三年二期期初完成。
(三)模块学分考试和单项考查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安排。
(四)省级统考科目补考时间安排在三年一期期初举行;综合考查科目可当场补考两次;模块学分考试和单项考查补考办法由学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两次。
三、成绩认定、考试时量、分值及计分办法
(一)成绩认定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正式考试成绩和补考成绩两类。正式考试成绩是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每个学生只能取得一次正式考试成绩;补考成绩是正式考试不合格科目参加补考的考试成绩。
2、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
(1)留级、休学学生成绩认定。参加正式考试后留级、休学的学生成绩有效,并视为正式考试成绩,不得参加下一届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前留级、休学的学生参加留入、复入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正式考试成绩。
(2)转入学生成绩认定。省内转学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正式考试成绩和补考成绩均有效,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凭转出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认定,只在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时有效。
(3)特殊考生成绩认定。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只参加部分学科考试的学生,已参考科目的成绩有效,并作为正式考试成绩;未参考科目可参加本届学生的补考,考试成绩按正式考试成绩认定。此类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考试时量及分值
1、省级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量均为12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90分钟,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考查科目时量根据考查科目的特点合理确定,综合考查由市州统一确定考查科目的时量,单项考查由学校决定考查科目的时量;考查科目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3、模块学分考试的时量、分值由学校确定。
(三)计分办法
1、省级统考正式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分,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
2、考查科目的总成绩由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两部分组成(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单项考查成绩为准),权重均为0.5。考查科目正式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分,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补考及格科目按60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补考不及格科目成绩按实际得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
3、模块学分考试的计分办法由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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