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今年招生29.65万
今天召开的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电视电话会议透露,教育 部今年下达湖南地方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28.85万人,以及五年制高职计划限额8000人,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
今年在湘招生 28.85万人
2009年,教育部下达湖南地方普通高等教育 本专科招生计划28.85万人,比上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增加1.4万人,增长5.1%,高于全国增长率1.1个百分点;其中本科 计划12.85万人,比上年增加0.75万人,增长6.2%;高职(专科)16万人,比上年增加0.65万人,增长4.2%。另外,教育部下达湖南五年制高职计划限额8000人。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意见,今年主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以条件定规模,向优质资源倾斜”、“促进办学归位”、“促进专业结构调整”等原则,并参照2008年各校毕业生就业率、招生计划规模、学校5项办学条件和新生报到率等因素 将所有招生计划一次性安排到各高校。
原则上,计划增量重点向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倾斜;严格控制本科学校招收高职(专科)生的规模;对新批本科院校,加大本科招生计划的安排,同时相应减少高职(专科)计划,重点支持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较大的工科类专业,适当压缩长线专业规模;考虑到目前湖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偏低,今年适当控制跨省计划总量。
此外,参考近两年的报到率和生源情况,湖南今年共安排增投计划5.55万人,各校增投计划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及各校报到率情况确定,在国家招生计划公布后、录取前一次性下达到学校和考试 院,与国家招生计划一同执行。
不得超计划招生
今年,全省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省内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跨省计划仅限于外省省际之间进行调整,不再调入省内;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不准对学生 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
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各高校招生简章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加强对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入学和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要加强高校考生 录取信息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对违规超招的学校除通报批评、新生不予注册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在计划分配、专项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直至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湖南还将加强单独招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别的招生管理。各相关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潜质的人才,不断完善工作办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自律意识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公正进行。积极协调与配合公安 、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招生预警制度。根据招生录取期间不同时段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题预警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避免蒙受损失,有效的维护考生和群众利益。
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今年,湖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原则,在高校招生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把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中去,从实施主体、流程环节上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规范各类各项招生资格、程序、结果的公示时间、方式等具体要求。
示范高职院校要稳步推进单独招生和改革试点,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吸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在考试内容、考核方式、录取标准等方面注意把握导向、体现特色,并积极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 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为更多考不上重点大学的青年学子提供就学机会。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及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相互监督的“阳光招生”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让社会监督、考生周知,把招生“阳光工程”真正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今年在湘
2009年,教育部下达湖南地方普通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意见,今年主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以条件定规模,向优质资源倾斜”、“促进办学归位”、“促进专业结构调整”等原则,并参照2008年各校毕业生就业率、招生计划规模、学校5项办学条件和新生报到率等
原则上,计划增量重点向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倾斜;严格控制本科学校招收高职(专科)生的规模;对新批本科院校,加大本科招生计划的安排,同时相应减少高职(专科)计划,重点支持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较大的工科类专业,适当压缩长线专业规模;考虑到目前湖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偏低,今年适当控制跨省计划总量。
此外,参考近两年的报到率和生源情况,湖南今年共安排增投计划5.55万人,各校增投计划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及各校报到率情况确定,在国家招生计划公布后、录取前一次性下达到学校和
不得超计划招生
今年,全省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期间原则上不再调整省内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跨省计划仅限于外省省际之间进行调整,不再调入省内;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不准对
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各高校招生简章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加强对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入学和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要加强高校
湖南还将加强单独招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别的招生管理。各相关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潜质的人才,不断完善工作办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自律意识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公正进行。积极协调与配合
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招生预警制度。根据招生录取期间不同时段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题预警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避免蒙受损失,有效的维护考生和群众利益。
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今年,湖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原则,在高校招生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把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中去,从实施主体、流程环节上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规范各类各项招生资格、程序、结果的公示时间、方式等具体要求。
示范高职院校要稳步推进单独招生和改革试点,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吸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在考试内容、考核方式、录取标准等方面注意把握导向、体现特色,并积极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及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相互监督的“阳光招生”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让社会监督、考生周知,把招生“阳光工程”真正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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