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落实省厅规范办学行为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2-01-05 作者:Lirong 浏览: 字体:

关于认真落实省厅规范办学行为的通告

为了规范社会办学行为,省教育厅相继颁发了湘教发〔200936号、湘教通〔2010465号、湘教通〔2011629号等一系列文件,文件规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否则,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特此通告。

                        

     安化县第二中学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分部视图“智能标签”存在异常,详情请查看系统日志。
打印 |
分享
| 关闭本页
×

用户登录